直接答案:供应商失信/制裁与黑名单筛查页,不是“合作前百度一下公司名”一句。官网页面要写清:查哪些名单(经营异常、严重违法失信、失信被执行人、不可靠实体清单、两用物项关注/管控名单、反制清单、客户/银行要求的外国制裁名单、内部黑名单);查谁(签约主体、母公司/关联方、实际控制人/董监高、分包方、收款主体);什么时候查(准入前、下单/签约前、年度复审、股权/名称/地址/国家变化、负面舆情);命中怎么处理(初筛、排除误报、升级、暂停/条件批准/拒绝、补救/退出、报告);留什么证据(查询日期、名单版本、查询词、结果、复核人、决定、保存期限);合同怎么写(陈述保证、变更通知、审计、暂停/终止、分包传递)。法律上:《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》(2026年总局令第128号,2026年7月15日施行)第三条规定列入情形,第十八条规定管理措施,第十九条规定信息共享,第二十条规定撤销,第二十一条规定信用修复;《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》第二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二条规定对外国实体的处理措施和特殊情况交易申请;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关注名单、管控名单及交易限制,第二十七条规定最终用户/最终用途资料保存不少于5年;《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〉的规定》第三条、第十三条、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规定反制清单、执行要求、例外申请和不得执行/协助执行外国歧视性限制措施。本文资料截止 2026-11-07,是公开规则与页面方法整理,不是法律、制裁、出口管制或合规意见;具体以法律、名单公告、合同和公司制度为准。
本文面向常州及周边的装备、电子电气、汽车零部件、医疗器械、五金、化工、包装和出口制造企业的采购、供应商管理、合规、法务、财务、EHS 和网站团队,讨论官网的供应商失信/制裁与黑名单筛查页怎么写、怎么验收。这个页面最容易漏“名单版本、关联方、实际控制人、误报处理、到期复审”,最后只写“供应商须无违法失信记录”。
先定名单:国内信用、法院执行、不可靠实体、两用物项、反制清单、外国制裁和内部黑名单不是一回事;再定范围:签约主体、关联方、实际控制人、分包方和收款主体都要查;最后定处理:误报要排除、命中要升级、暂停/退出要有依据、记录要能复审。官网写清名单、范围、频次、处理和留痕,不写“无违法记录”一句。
这个页面和出口管制、AVL、行为准则、财务风险、退出页是什么关系?
供应商失信/制裁与黑名单筛查页回答“查谁、查哪些名单、多久查、命中怎么办、留什么证据”;出口管制与最终用户声明页回答“物项是否受控、客户/最终用户/最终用途、许可和报关”;供应商准入/AVL 页回答“资质、产能、审核问卷和保密”;供应商行为准则页回答“劳工、安全、环境、道德要求”;财务风险页回答“财务恶化、断供和敞口”;退出页回答“终止、通知、最后采购和切换”。筛查页是“主体名单风险+证据链”,不能拿出口管制页或准入页替代。
常见断点:只查签约公司,不查母公司和实际控制人;只查一次,后续不复审;只用免费搜索,不记录名单版本;同名误报直接拒绝;命中后没有暂停/退出依据;分包方和收款主体不查;合同没有变更通知和审计权;公开页写具体供应商名单或筛查结果。页面把“名单—范围—频次—命中—证据—合同”拆开,采购、合规、法务、财务才有同一套口径。
| 页面 | 回答什么 | 关键内容 | 不能替代什么 |
|---|---|---|---|
| 供应商名单筛查 | 查谁/查什么/多久/命中怎么办 | 名单、范围、频次、处理、留痕、合同 | 出口管制/准入/退出 |
| 出口管制/最终用户 | 物项/客户/最终用途 | 清单判定、许可、声明、报关、留档 | 供应商主体筛查 |
| 供应商准入/AVL | 能不能进 | 资质、产能、审核、保密 | 持续名单复审 |
| 供应商行为准则 | 劳工/安全/环境/道德 | 要求、整改、退出 | 名单命中处理 |
| 财务风险/韧性 | 财务恶化/断供 | 预警、敞口、合同、应急 | 制裁/失信名单 |
| 供应商退出 | 怎么终止/切换 | 触发、通知、最后采购、转移 | 筛查与复审 |
页面关系是编辑整理;具体以法律、名单公告、合同和公司制度为准。
要查哪些名单?
至少分五类:①国内信用与处罚—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市场监管处罚;②法院执行——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;③贸易与出口管制——不可靠实体清单、两用物项关注名单/管控名单;④反制——反制清单及实施规定;⑤外国制裁/出口管制——客户、银行、保险、出口目的地要求的 OFAC、EU、UN 等名单;⑥内部——集团黑名单、供应商退出名单、历史索赔/廉洁事件。每类名单的法律效果不同:有的作为管理措施/重要考量,有的直接限制或禁止交易,不能混成“黑名单”一句。
验收看:名单名称;发布机关;查询入口;适用对象;法律效果;更新频率;内部责任人。常见缺口:只查“失信”;把严重违法失信当刑事黑名单;不查不可靠实体/两用物项;外国名单靠第三方摘要;内部黑名单无退出/申诉机制;名单版本不记录。
| 名单/渠道 | 发布/查询 | 主要用途 | 常见缺口 |
|---|---|---|---|
| 经营异常名录 |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| 地址/年报/公示异常 | 只看是否在营 |
|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| 市场监管总局/公示系统 | 严重违法+较重处罚 | 当刑事黑名单 |
| 被执行人/失信被执行人 |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| 执行、履约能力 | 只查失信不查被执行 |
| 不可靠实体清单 | 商务部公告 | 外国实体的交易限制 | 不查外国供应商 |
| 两用物项关注/管控名单 | 商务部公告 | 最终用户/最终用途风险 | 只查客户不查供应商 |
| 反制清单 | 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告 | 反制措施执行 | 不知道适用范围 |
| 外国制裁/出口管制名单 | OFAC/EU/UN 等官方 | 客户/银行/目的地要求 | 依赖第三方摘要 |
| 内部黑名单 | 集团/公司制度 | 历史廉洁/质量/退出 | 无申诉/复审 |
名单分类是编辑整理;具体名单、公告和法律效果以发布机关原文为准。
筛查范围包括谁?
不能只查合同上的公司名。至少覆盖:签约主体;母公司/集团/关联方;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管和授权代表;分包方、劳务、物流、安装、检测等实际履约方;注册地址、经营地址、工厂/仓库;收款主体和银行账户(防止第三方代收);如涉及出口,还要覆盖进口商/最终用户/最终用途。历史名称、品牌、商标、曾用名也要查,避免“换壳”漏检。个人筛查涉及个人信息,按最小必要、目的明确和权限控制处理。
验收看:主体;母公司/关联方;实控人/董监高;分包方;地址;收款主体;历史名称;最终用户;个人信息合规。常见缺口:只查签约公司;不查母公司;不查实控人;分包方不查;收款主体与合同不一致;曾用名漏查;个人数据无授权/无期限。
| 对象 | 要确认什么 | 证据 | 常见缺口 |
|---|---|---|---|
| 签约主体 | 名称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地址 | 营业执照 | 只看简称 |
| 母公司/关联方 | 股权/控制关系/集团名单 | 股权图/年报 | 只查子公司 |
| 实控人/董监高 | 身份/任职/关联企业 | 公示/声明 | 不查个人 |
| 分包方 | 实际履约主体/转包 | 分包清单 | 只查总包 |
| 地址/工厂 | 注册地/经营地/仓库 | 租赁/照片 | 地址不一致 |
| 收款主体 | 账户名/开户行/与合同一致 | 银行资料 | 第三方代收 |
| 历史名称 | 曾用名/品牌/商标 | 变更记录 | 换壳漏检 |
| 最终用户 | 进口商/最终用途(出口) | 声明/许可 | 只查供应商 |
筛查范围是编辑建议;个人数据处理按个人信息保护法最小必要和权限控制执行。
什么时候查、多久复审?
至少这些时点:准入/首次合作前;首次下单或合同签署前;年度复审;股权/控制权/名称/地址/法定代表人变更;新增国家/地区、银行、币种或最终用途;出现负面舆情、处罚、诉讼、举报;名单更新或监管公告;政府项目/客户/银行要求;付款异常或收款账户变更。只做准入一次不够,名单和股权会变,供应商也会换壳、换银行、换分包方。频次按风险分级:高风险季度/半年,中风险年度,低风险年度+事件触发。
验收看:准入;签约/下单;年度;变更;新国家/币种;负面事件;名单更新;客户要求;付款异常;风险分级。常见缺口:只做准入;年度不复审;股权变更不查;新国家不查;名单更新不跟;收款变更不查;高风险频次过低。
| 触发 | 要做什么 | 证据 | 常见缺口 |
|---|---|---|---|
| 准入前 | 完整名单筛查 | 报告 | 先合作后补 |
| 签约/下单前 | 复核有效期/变更 | 复核记录 | 沿用旧报告 |
| 年度复审 | 全量或抽样 | 复审记录 | 从不复审 |
| 股权/名称变更 | 重新查主体/关联方 | 变更资料 | 只看新名字 |
| 新国家/币种/银行 | 查外国名单/银行要求 | 查询记录 | 不查 |
| 负面舆情/处罚 | 事件触发复查 | 舆情/处罚 | 不跟进 |
| 名单更新 | 比对在册供应商 | 比对记录 | 不监控 |
| 付款/账户异常 | 查收款主体/欺诈 | 银行核验 | 直接付款 |
时点/频次是编辑建议;具体按风险分级、合同、客户和监管要求确定。
命中名单怎么处理?
先区分“确定命中、可能命中、误报”:比对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注册号、地址、实控人、身份证件/出生日期、国家/地区;同名同姓不能直接拒绝。确定命中后按名单类型和措施升级:严重违法失信看列入情形、处罚是否撤销、信用修复;不可靠实体清单看公告措施和特殊情况交易申请;两用物项管控名单看禁止/限制交易和例外申请;反制清单看反制措施范围。处理选项包括暂停、条件批准(替代供应商/不涉及受限物项/增加审计)、拒绝、退出、补救和报告。任何决定要有依据、审批和记录。
验收看:初筛;排除误报;升级;风险分级;暂停/条件/拒绝;补救/退出;报告;审批;复审。常见缺口:同名直接拒;命中不升级;没有误报记录;暂停无期限;条件批准无证据;退出无替代;应报告未报告;决定无审批。
| 环节 | 要做什么 | 证据 | 常见缺口 |
|---|---|---|---|
| 初筛 | 名称/代码/地址/人员比对 | 查询结果 | 只看名称 |
| 排除误报 | 代码/地址/人员/业务核实 | 核实记录 | 同名即拒 |
| 升级 | 合规/法务/管理层 | 升级记录 | 采购自行决定 |
| 风险分级 | 确定/可能/误报 | 分级表 | 不分级 |
| 处置 | 暂停/条件/拒绝/退出 | 审批 | 无依据 |
| 补救 | 整改/替代/审计 | 整改记录 | 只口头承诺 |
| 报告 | 客户/银行/监管(如要求) | 报告回执 | 不报告 |
| 复审 | 期限/条件/移出 | 复审记录 | 永不复查 |
命中处理是编辑建议;具体措施和报告义务以名单公告、法律、合同和监管要求为准。
要留哪些证据、保存多久?
每次筛查至少留:查询日期和时间;名单名称/版本/公告链接;查询词(中英文、曾用名、代码);匹配规则(精确/模糊);查询结果(截图/导出/回执);初筛人和复核人;误报排除依据;风险分级和决定;审批人;后续复审日期。两用物项相关最终用户/最终用途证明、合同、发票、账册、单据、业务函电等,按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第二十七条保存不少于5年;其他记录按合同、客户和公司制度保存。截图要带日期/URL/上下文,单独一张图不能证明查过什么。
验收看:日期;名单版本;查询词;匹配规则;结果;复核;误报依据;决定/审批;复审;保存期限。常见缺口:只存截图;无名单版本;无查询词;无复核;误报无依据;决定无审批;保存期限不足;离职/换系统丢失。
| 记录项 | 要确认什么 | 证据 | 常见缺口 |
|---|---|---|---|
| 日期/时间 | 查询和复核时间 | 系统日志 | 无时间 |
| 名单版本 | 名称/公告/更新日 | 链接/公告 | 只写“已查” |
| 查询词 | 中英文/曾用名/代码 | 查询记录 | 只查一个名 |
| 匹配规则 | 精确/模糊/阈值 | 工具配置 | 不记录 |
| 结果 | 命中/无命中/不确定 | 截图/导出 | 无上下文 |
| 复核/决定 | 复核人/分级/审批 | 审批记录 | 一人包办 |
| 误报依据 | 代码/地址/人员核实 | 核实材料 | 无依据 |
| 保存期限 | ≥5年(两用物项)/制度 | 归档 | 提前删除 |
留痕要求是编辑建议;两用物项资料保存按条例第二十七条不少于5年,其他按合同/制度。
合同里要写哪些筛查条款?
至少写:供应商陈述与保证(未被列入适用名单、未因腐败/欺诈/制裁被调查或处罚);变更通知(被列入、股权/控制权/名称/地址/银行账户变更、涉及诉讼/调查);筛查配合和审计权;暂停/终止/替代权;分包方和关联方传递;违反的赔偿/责任;数据与个人信息条款;如供应商要求买方遵守外国制裁/限制措施,需评估是否与《反外国制裁法》及实施规定冲突,设置法务审查和例外机制。条款要能执行,不能只写“供应商承诺合规”。
验收看:陈述保证;变更通知;配合/审计;暂停/终止;分包传递;赔偿;数据;外国措施条款;例外。常见缺口:只写“遵守法律”;无变更通知;无审计权;无暂停/终止;分包不传递;外国条款不审查;无赔偿;无例外机制。
| 条款 | 要写什么 | 证据 | 常见缺口 |
|---|---|---|---|
| 陈述保证 | 未列入适用名单/无相关处罚 | 合同/声明 | 只写“合法经营” |
| 变更通知 | 列入/股权/名称/账户/诉讼 | 通知记录 | 无通知义务 |
| 配合/审计 | 提供资料/接受审计 | 审计权条款 | 无审计权 |
| 暂停/终止 | 命中/风险时的权利 | 合同条款 | 无救济 |
| 分包传递 | 分包方同样适用 | 分包合同 | 只约束总包 |
| 赔偿 | 违约/损失/调查费用 | 条款 | 无赔偿 |
| 数据/个人信息 | 筛查目的/范围/保存 | 隐私条款 | 过度收集 |
| 外国措施条款 | 与反制规定一致性/例外 | 法务意见 | 直接照签 |
条款清单是编辑建议,不构成合同模板或法律意见;签署前由法务/合规按交易结构审阅。
内部治理怎么分工?
建议:采购负责发起和收集资料;合规/法务负责名单解释、命中升级和外国措施审查;财务负责收款主体/银行核验;EHS/质量负责分包方和现场风险;业务负责人承担第一道风险;管理层批准高风险/例外。工具有则用名单筛查系统,没有则用官方查询入口+双人复核+台账。指标看筛查覆盖率、逾期复审、命中数、误报率、平均处理时长、退出/替代完成率。每年至少审计一次抽样,确保记录能复现。
验收看:分工;工具/入口;培训;升级;指标;审计;管理层报告。常见缺口:采购一人包办;无合规复核;工具无版本;无培训;无指标;从不审计;管理层不知情。
| 角色 | 负责什么 | 输出 | 常见缺口 |
|---|---|---|---|
| 采购 | 发起/收集/初筛 | 筛查包 | 一人包办 |
| 合规/法务 | 名单解释/命中/外国条款 | 意见/审批 | 不参与 |
| 财务 | 收款主体/银行核验 | 核验记录 | 只看合同 |
| EHS/质量 | 分包方/现场风险 | 审核记录 | 不查分包 |
| 业务负责人 | 第一道风险/例外申请 | 申请 | 甩给采购 |
| 管理层 | 高风险/例外批准 | 批复 | 不知情 |
| 审计 | 抽样/复现 | 审计报告 | 从不审计 |
分工是编辑建议;具体岗位和权限按公司制度确认。
官网页面怎么写、哪些不能公开?
建议包含:①政策声明和适用范围;②供应商类型/风险分级;③名单来源和查询方式(官方入口);④筛查范围(主体/关联方/实控人/分包方/收款主体);⑤频次和触发条件;⑥命中处理和申诉;⑦供应商需要提交的声明/资料;⑧联系方式/版本/更新日期。公开页讲“规则和入口”,不公开具体供应商名单、筛查结果、内部黑名单、个人身份证件、银行账户和未决调查;登录后可提交声明、查询状态、申请复审。
英文页术语统一(supplier screening, debarment, sanctions, blacklist, serious illegal and dishonest list, judgment debtor, unreliable entity list, dual-use items, countermeasure list, false positive, re-screening, audit right),注明查询日期。可与出口管制、AVL、行为准则页互链,但不要把筛查页写成出口管制页。
| 区块 | 写什么 | 证据 | 避免 |
|---|---|---|---|
| 政策/范围 | 适用供应商/风险分级 | 制度 | 一刀切 |
| 名单来源 | 官方入口/名单名称 | 链接 | 只写“黑名单” |
| 筛查范围 | 主体/关联方/实控人/分包/收款 | 清单 | 只查签约公司 |
| 频次 | 准入/年度/触发 | 流程 | 只查一次 |
| 命中/申诉 | 误报/升级/复审 | 流程 | 同名即拒 |
| 供应商提交 | 声明/股权/账户 | 模板 | 过度收集 |
| 公开边界 | 不公开名单/结果/个人信息 | 权限 | 全部上网 |
| 联系/版本 | 责任部门/更新日 | 页面 | 无主 |
页面结构是编辑建议;对外表述要真实、可核,具体以法律、名单公告、合同和公司制度为准。
哪些话不能写?
高风险表述:“供应商没有违法记录”(未查/无法证明);“上了黑名单就永远不能合作”(名单类型/措施/修复不同);“我们只查失信被执行人”(漏其他名单);“同名就是同一家”(误报);“外国制裁与我们无关”(客户/银行/出口可能要求);“供应商签了合规承诺就不用查”(承诺不能替代筛查);“公开供应商名单和筛查结果”(敏感信息);“所有名单我们都能查”(没有权限/数据源)。这些要么不准确,要么把名单、措施或公开边界说错。
更稳的写法:“本页适用于 [供应商类型/风险分级];名单 [名称/官方入口];范围 [主体/关联方/实控人/分包/收款];频次 [准入/年度/触发];命中 [误报/升级/暂停/退出];记录 [日期/版本/查询词/复核];合同 [陈述/通知/审计/终止];公开 [不公开具体结果]。具体以法律、名单公告、合同和公司制度为准。”
上线验收清单
验收看十项:名单清单;筛查范围;频次/触发;命中处理;误报/申诉;记录/保存;合同条款;分工/培训;公开边界;页面表述与版本。每项要有 owner、证据和复核日期。通过标准不是“页面写了要查黑名单”,而是采购、合规、法务、财务能按页面查全、查准、处理命中、留痕和复审。
建议上线前拿一个真实供应商(脱敏)走一遍:准入→名单查询→关联方/实控人→结果记录→误报排除→审批→合同条款→年度复审→模拟命中升级。走不通的环节,就是页面或制度还没补上的地方。
| 检查项 | 通过标准 | 证据 | 不合格处理 |
|---|---|---|---|
| 名单清单 | 名称/入口/效果清楚 | 清单 | 补名单 |
| 筛查范围 | 主体/关联方/实控人/分包 | 范围表 | 补范围 |
| 频次/触发 | 准入/年度/事件 | 流程 | 补频次 |
| 命中处理 | 误报/升级/处置 | 记录 | 补流程 |
| 误报/申诉 | 依据/时限/复审 | 记录 | 补机制 |
| 记录/保存 | 日期/版本/查询词/复核 | 台账 | 补台账 |
| 合同条款 | 陈述/通知/审计/终止 | 合同 | 改条款 |
| 分工/培训 | 角色/升级/培训 | 制度/记录 | 补分工 |
| 公开边界 | 不公开结果/个人信息 | 权限 | 下架 |
| 表述/版本 | 无误导/日期 | 页面 | 改写 |
验收清单是编辑建议;具体以法律、名单公告、合同和公司制度为准。
谁该读、谁不适合、能支持什么决策?
适合常州及周边的装备、电子电气、汽车零部件、医疗器械、五金、化工、包装和出口制造企业的采购、供应商管理、合规、法务、财务、EHS 和网站团队;也适合准备建供应商筛查制度、正在处理“同名误报、名单命中、供应商换壳、收款主体异常”的企业。不适合不管理供应商、不做出口/跨境收付,或希望用一篇页面替代法律/制裁/出口管制意见的团队。
该读:要建供应商筛查页;只查签约公司;只做准入一次;同名直接拒;命中无升级;分包/收款主体不查;记录只有截图;合同没有通知/审计/终止。不适合:把“黑名单”当一种名单;把“承诺”当筛查;把“外国制裁”当与己无关;公开供应商筛查结果。能支持:名单清单、筛查范围、频次、命中处理、证据、合同和页面表述自查。
常见问题
供应商在“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”里,是不是一定不能合作?
不一定一刀切。要看列入情形、处罚是否被撤销、名单管理措施、合同/客户要求和整改/信用修复情况。2026年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在行政许可、资质资格、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作为重要考量,以及重点监管等措施;不等于所有交易自动禁止。但如果是两用物项管控名单、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带交易限制的名单,要按公告和法务意见处理。
名单筛查多久做一次?只做准入时够不够?
不够。至少准入前、首次签约/下单前、年度复审,并在股权/控制权/名称/地址/法定代表人变更、新增国家/币种/银行、负面舆情/处罚、名单更新、付款异常时触发。高风险供应商可季度/半年复审,中低风险年度+事件触发;具体按风险分级和合同要求。
同名同姓/同名公司很多,怎么处理误报?
不能只看名称。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注册号、地址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高管、身份证件/出生日期、国家/地区、业务范围综合比对;记录匹配规则和排除依据,由第二人复核。误报也要留痕,不能口头说“不是同一家”。
供应商是外国公司,查哪些名单?
至少查不可靠实体清单、反制清单、两用物项关注/管控名单;再按客户、银行、保险和出口目的地要求查 OFAC、EU、UN 等官方名单。不要只依赖第三方摘要或搜索引擎;保留名单版本、查询日期和结果。涉及外国制裁条款时,还要评估与《反外国制裁法》及实施规定的一致性。
供应商要求我们遵守外国制裁条款,能不能签?
不能直接照签。先看条款要求什么、适用范围、是否要求执行或协助执行外国对中国公民/组织的歧视性限制措施;《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〉的规定》第十七条、第十八条对执行/协助执行外国歧视性限制措施有约谈、责令改正、诉讼等规定。应由法务/合规评估,必要时设置例外、 carve-out 或审批机制;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筛查记录要保存多久?能不能只截图?
不能只截图。至少保存查询日期、名单名称/版本、查询词、匹配规则、结果、复核人、决定和复审日期;截图要带 URL/日期/上下文。两用物项相关最终用户/最终用途证明、合同、发票、账册、单据、业务函电等,按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第二十七条保存不少于5年;其他记录按合同、客户和公司制度保存。
一句话总结
常州制造企业官网的供应商失信/制裁与黑名单筛查页,核心不是“查一下黑名单”,而是把名单类型、筛查范围(主体/关联方/实控人/分包/收款)、频次与触发、误报与命中处理、证据留存、合同条款和公开边界写成可核对清单;采购、合规、法务、财务能按页面查全、查准、处理命中、留痕和复审,页面才算合格。
研究方法与局限
本文为公开规则和页面方法整理,不是法律、制裁、出口管制或合规意见。文中没有使用未公开的供应商名单、筛查结果、个人信息、银行账户或调查数据;名单分类、表格和验收项均为编辑建议,不构成法律结论。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按《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》(2026年总局令第128号)第三条、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;不可靠实体清单按《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》第二条、第十条、第十二条;两用物项按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、第二十七条;反制措施按《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〉的规定》第三条、第十三条、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;具体以法律、名单公告、合同和公司制度为准。本文不判断任何具体供应商/交易是否受限,企业应逐项审查。
数据来源与口径
资料截止 2026-11-07;以下为官方页面,具体条款以原文为准。
- 《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》(2026年5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8号公布,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):中国政府网。列入情形(第三条)、管理措施(第十八条)、信息共享(第十九条)、撤销(第二十条)、信用修复(第二十一条)。
- 《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》(2020年9月19日商务部令2020年第4号公布施行):中国政府网。适用范围(第二条)、处理措施(第十条)、特殊情况交易申请(第十二条)。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(2024年10月19日国务院令第792号公布,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):中国政府网。关注名单(第二十六条)、资料保存不少于5年(第二十七条)、管控名单(第二十八条)、管控措施(第二十九条)。
- 《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〉的规定》(2025年3月24日国务院令第803号公布施行):中国政府网。反制清单(第三条)、不执行反制措施的后果(第十三条)、例外申请(第十六条)、外国歧视性限制措施(第十七条、第十八条)。